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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被处罚

时间:2024-03-11 09:59:24 阅读:- 来源:
摘要

3月7日,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一大队在G93高新收费站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,川G****3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搭载了四名乘客从泸州前往重庆主城区,驾驶人和乘客均能提供平台订单,车辆也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,当要求驾驶人出示从业资格证时,驾驶员却躲躲闪闪无法出示。执法人员随即指挥车辆停放于指定地点,对驾驶员王某是否取得从业资格开展调查。

起先,王某一直坚称自己已取得从业资格,是由网络出租汽车公司代为办理的,只是没带在身上。执法人员随即通过“勤务通”查询从业人员信息,查询结果显示王某未取得过网络预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,属无证驾驶道路客运车辆。

在证据面前,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事实,证件还在申请办理过程中,认为车辆有道路运输证,为了谋取利益便心存侥幸,无证驾驶营运车辆,没想到还是被执法人员检查到。

王某因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,违反了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第六条的规定,根据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,执法部门对王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: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、道路货物运输、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,均需要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能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。执法部门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管,规范道路运输秩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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